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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我国公证事业 改革发展的步伐
——张福森同志 在中国公证员协会第四次代表大会上的讲话(摘要) (2002年5月21日)
来源: 作者:
2006-03-10

一、二十年来我国公证事业的发展取得了明显的成绩

     今年是第一部全国性公证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暂行条例》颁布实施二十周年。二十年来,公证制度已经成为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公证事业已经成为促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推进整个社会文明进步的一支重要力量。我国已建立了布局比较合理的公证机构,公证机构由行政体制向事业体制过渡的改革已迈出步伐;基本实现了公证队伍的职业化,并保持了人员的适度增长;不断拓展和深化服务领域,由服务涉外工作为主转为国内和涉外并重,由服务民事领域为主向服务社会生活各领域全面延伸;在探索建立行政机关的宏观管理和行业协会的自律管理“两结合”的管理体制方面取得了进展,积累了经验;公证管理、业务开展、队伍建设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不断提高;公证工作的国际交流与合作也不断加强,进一步得到了国际社会的认可。

二、新的形势要求必须加强公证制度建设

< 一 > 加入世贸组织,进一步参与经济全球化进程,必须进一步发挥公证的作用。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我国将在更大的范围、更广的领域、更高的层次上参与国际经济、技术和信息合作,国内外经济活动主体将更加多元化,经济活动将更加复杂化,跨地区、跨国界的经济活动将更加活跃。公证是确保合作各方相互信任、降低风险、提高效率的一项最有效的法律制度。市场经济越成熟,公证服务的领域就越宽,层次就越高,作用就越大,公证发展的前景就越美好。

< 二 > 健全国家信用体系,加强社会诚信建设,必须进一步发挥公证的作用。诚实、信用是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之一,是市场经济的灵魂。社会要进步,经济要发展,就必须要讲诚实,守信用。公证制度作为一项重要的信用保障法律机制,是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本质就是代表国家对自由经济、民事活动进行适当干预,确保各类经济、民事主体保持诚信,确保各种经济、民事活动真实、合法、公平、公正,避免和减少风险,确保合作、交易安全,并为依法进行各种经济、民事活动和解决各类纠纷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和真实可靠的证据。这是公证最大的价值所在,是公证存在和发展的基础,也是公证在社会信用建设中发挥作用的基本前提。

< 三 >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加强公证制度建设。公证制度是一项国际通行的重要法律制度,是市场经济不可缺少的一项法律制度。随着依法治国的推进和全民素质的提高,人们会更多地自觉求助于公证,社会对公证的期望值也会大大增加,不但要求公证能够确保真实、合法,而且还要公平和公正,平衡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因此,社会评价和检验公证工作的尺度更严了,标准更高了,公证的责任也比以往更重了。

三、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 推动我国公证事业的进一步发展

    在新的历史时期,公证工作要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努力实践江总书记“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自觉把公证工作置于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当中。

< 一 > 继续推进公证工作改革,为公证事业的健康发展注入生机活力。公证工作改革要始终贯彻“五个有利于”,即:有利于民主法制建设,有利于推进司法改革,有利于公证职能作用的充分发挥,有利于对公证处的规范管理,有利于对公证人员的规范管理。当前,要尽快把现有行政体制的、符合改制条件的公证处改为事业体制,切实使改制的公证处成为执行国家公证职能、自主开展业务、独立承担责任、按市场规律和自律机制运行的公益性、非营利事业法人。尽快建立、健全和完善适应行政、事业和合作等不同体制公证处的相应的人事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财政税收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特别是落实改制公证处的配套措施,制定相应的财务管理办法,进一步落实财税政策,妥善解决编制等问题。最近,有关事业体制和合作制公证处的财税政策已经陆续出台,各地要把这些政策落到实处,落实好财政部和国家计委关于公证处已改制为事业法人的,公证收费由行政事业性收费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的政策;落实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改制公证处减免所得税的政策;落实好《改革方案》关于编制和人员安置问题的政策。要做好合作制试点工作的经验总结,进一步按合作制公证处的特点和规律加以规范。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切实转变政府职能,从公证处的内部事务中解脱出来,推动公证处深化内部运行机制改革,确保事业体制公证处和合作制公证处的独立法人地位。继续深化要素式公证书改革,扩大要素式公证书的使用范围。做好主办公证员制度试点工作的经验和总结推广工作,实现公证人力资源的优化配置。推进公证工作改革,要始终贯彻因地制宜,不搞一刀切的原则。要坚持求真务实的态度,一切从实际出发,加强分类指导,充分考虑各地的实际情况,积极稳妥地进行。对改革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要正确认识和对待,要在改革中解决,在前进中克服。

< 二 > 以信用为本,不断提高公证的公信力。一个行业的信用,是靠长期积淀形成的,预示着其前途和未来。公证的信用代表着国家的信用,是信用的最高形式之一。公证要发挥在国家信用体系中的作用,必须首先加强自身的诚信建设,进一步提高自身信用,把公证行业建设成一个对社会、对群众负责任的行业,一个社会和群众信得过的行业。 要尽快建立起公证信用体系,健全公证责任制度,任何时候,公证事业的发展都不能以牺牲公证质量和行业信誉为代价。对那些不顾公证职责,不讲公证道德,严重损害公证质量和信誉的公证处和公证人员,要清除出队伍,追究相应的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触犯刑律的,还要追究刑事责任。 要完善公证责任赔偿制度和职业责任保险制度,管理和使用好公证责任赔偿基金,为提高公证信用提供物质保障。对公证责任保险制度建立过程中出现的不同意见,要正确对待,要不断总结经验教训,不断完善有关措施。 要建设一支政治合格、道德高尚、纪律严明、业务过硬的职业化公证队伍。要加强公证队伍职业道德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印发的《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不断健全和完善公证职业道德规范,认真落实《公证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建立科学的公证员选任制度,根据公证行业的性质和特点,尽快建立一套切实可行的制度和措施,对已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申请从事公证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道德品质进行考核,建立和完善相应的实习制度,吸收更多的文化素质高、业务能力强、道德品质过硬的新人进入公证队伍。要加大继续教育和培训工作力度,全面提高现有执业公证员的文化素质、业务能力和道德修养,制定和落实中、长期及年度公证员继续教育和培训规划、计划,开辟多种渠道,为公证员学历教育创造条件。有计划地选派优秀公证员到国外学习和培训,培养一批精通法律和外语,能够熟练办理涉外业务和各种复杂疑难业务的公证人才。 要健全和完善监督管理措施,加大监督和处罚力度。根据公证行业的特点,建立和完善公证质量评判标准和监控制度,加强对公证人员和公证机构的考核和监督,坚决制止和严厉处罚压价竞争、给回扣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对违法、违纪人员要严肃查处,决不手软。 要加强公证宣传,树立公证行业的良好形象。大力宣传公证行业的先进人物、先进集体和先进事迹,及时总结和宣传公证为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服务的好的经验和做法,让社会更了解公证,更信任公证。

< 三 > 加快公证立法进程,为公证事业的健康发展提供法制保障。《公证暂行条例》作为现行公证工作的主要法律,已不能完全适应市场经济和改革开放的需要。司法部今年将全力抓好公证立法的相关工作,争取在近期内重新将《公证法送审稿》报送国务院,并力争年内报送全国人大审议。公证立法的过程,是对公证事业发展进行系统总结,把公证工作进一步纳入法制化轨道的过程,也是进一步解放思想,在解放思想中统一思想的过程。目前,对公证制度的某些问题,研究得还不深不透,认识还不完全统一。在公证立法过程中,要广泛听取和充分重视基层同志的意见,特别是广大公证人员和公证管理人员的意见。希望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公证员协会、广大公证人员和公证管理人员,本着对公证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积极参与,共同把这件事情做好。

< 四 > 坚持和完善“两结合”的管理体制,不断提高公证工作的管理水平。实行司法行政机关行政管理与公证员协会行业管理“两结合”的公证管理体制,建立行政管理与行业管理相互沟通、相互补充、相互促进的协调机制,调动两个方面的积极性,发挥两个方面的优势,是被实践证明符合我国国情的公证工作管理模式,是坚持与时俱进,进一步加强公证管理工作的客观要求。司法行政机关要按照进一步健全完善“两结合”管理体制的要求,切实转变职能,加强宏观指导。要做好起草、制订和修订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工作,确立公证的法律地位,规范公证业务,为公证工作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为公证作用的发挥提供法律保障。做好公证员考试、考核和任命工作,不断改善公证队伍素质,提高公证服务水平。做好对公证处设立的审批,业务辖区的指定,提高公证机构布局的合理性,确保公证服务的均衡性。做好与有关政府部门的协调工作,为公证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做好对公证质量和公证处、公证人员执业行为的监督、检查工作,对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并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做好对公证员协会的监督工作,建立经常性的与公证员协会进行沟通和协调的机制,避免出现脱节或管理、监督的真空。各级公证员协会要加强改革和建设,切实承担起行业管理职能。从本届中国公证员协会起,中国公证员协会的所有常务理事,包括会长、副会长,均从执业公证员中选举产生,这在我国公证行业建设史上是一个大的突破。今后三年内,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公证员协会也要基本实现按行业组织的模式运作,与司法厅局的公证管理部门分离,实现人、财、物的独立,沿海发达地区的公证员协会要在两年内实现独立,执业公证员在常务理事中的比例要逐步加大。公证员协会的任务大大增加了,今后要逐步承担起作为一个行业组织的作用,包括制订行业规范,推动公证业务研究、发展和完善,对公证员的违纪行为进行调查并给予相应纪律处分,提高公证员的业务素质和道德修养,广泛开展对外交流,及时总结国内外公证行业的经验,面向社会宣传公证等。这次大会产生的中国公证员协会新一届领导,肩负继续推动公证事业发展的历史使命,一定要在司法行政机关的指导下,认真充分履行协会职责,扎实工作,不负全国广大公证人员的重托。 同志们,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积极拼搏,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努力推进我国公证事业的改革发展,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六大的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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