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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公证行业承诺实事 推动主题活动
来源:北京市司法局公管处 作者:
2007-09-10

 

为推动“公证服务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主题实践活动深入开展,市局公管根据不同阶段工作重点,采取有效措施,努力推动活动开展。在学习讨论阶段,公管处下发了《关于开展公证工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主题实践活动征文与演讲比赛》的通知,要求每个公证处选派一名人员参加演讲比赛;每名执业公证员撰写一篇文章。实践阶段,公管处又要求各公证处根据本处实际情况,确定1-2件向社会公开承诺的实事,并将实事内容、责任人、公开承诺形式、推进此项工作的具体步骤、方法和举措报公管处以备督查。对各处上报的实事进行了汇总,公管处编制了《各公证处向社会公开承诺实事一览表》,并上载到网上,随时督查。

此次公证处承诺的实事具有数量多、范围广、举措实的特点。最少的承诺2件,最多的承诺6件实事。主要有以下方面:部分公证处确立了首问负责制和回访监督制度;有的公证处制定了内部公证监督实施办法,承诺要进一步规范内部复查程序,接受社会监督;一些公证处建立网站,开通网上公证查询、预约服务;有些公证处承诺实行周六或周日接待日制度,有的单位还增设中午接待人员;很多公证处承诺为身孤寡老人、重残、年老、病重的当事人上门服务,有的公证处承诺为全县75岁以上的老人提供上门服务;有的处改善了办公环境,购置真皮沙发、靠背椅、饮水机、老花镜等用具,方便当事人办证;大多数公证处提出要定期为社区居民义务提供法律咨询和讲课,有的郊区公证处承诺每月至少深入山区、农村一次,开展讲座或现场咨询;有的公证处承诺,为支持社会公益事业,对捐献遗体公证,当事人立等可取;有的处发放公证便民联系卡,方便群众咨询;有的公证处承诺对当事人热情服务,对咨询做到“一口清”即一次解答清楚,尽可能提高工作效率,对符合条件的,力争在3日、5日、7日内出证;有的公证处积极参与矛盾调解,加强证后纠纷调解;许多公证处提出要免费提供法律服务咨询或对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减免公证费;有的公证处承诺因本处人员过错,造成当事人损失的,无条件赔付当事人的直接损失。

以上承诺实事公开后,得到了当事人和社会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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