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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拉玛依市公证行业开展“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主题实践活动
来源:克拉玛依市司法局公管科 作者:
2007-09-13

 

        为切实发挥公证法律服务在建设和谐克拉玛依中的职能作用,按照克拉玛依市司法局关于开展《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主题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的时间、阶段的安排,并结合公证行业的实际,制定了相应的计划和活动安排。

        1、组织各公证处和公证员进行学习传达。传达自治区司法厅524召开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市司法局关于开展《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主题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对主题实践活动进行动员部署。要求各公证处组织开展学习讨论活动,通过学习讨论查找本单位队伍建设、制度规范和工作监管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明确主题实践活动的主要方向。在学习讨论的基础上,各公证处进一步明确符合本单位实际的主题活动的重点内容、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

        2、积极开展工作实践活动:

       1)联系工作实际,贴近党委政府关心、人民群众关注、事关社会和谐稳定的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细化工作实践的具体内容,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克拉玛依市公证处近期参与了全市经济适用房的现场抽签活动,维护了社会的稳定。

        2)积极为全市重点工程和项目建设等提供法律服务。重点是为西部大开发政策在克拉玛依市的落实、新农村建设等战略服务。

        3)结合“法治六进”工作的展开,积极探索在社区中发挥公证法律服务职能作用的渠道和途径,充分整合资源,积极拓展业务领域,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稳固的社会基础。各公证处与社区签订《法律进社区服务协议书》,在社区设立公证咨询网络,定期派公证员面向居民宣传公证知识,提供公证咨询服务。

        4)努力满足各族困难群众和弱势群体的法律服务需求。积极扩大公证法律援助的范围,尽可能满足困难群众和弱势群体的法律服务需求。

        5)与公证质量检查相结合,认真查找队伍建设、制度规范、办证程序、办证质量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措施及时整改,进一步提高公证质量和公证员的素质。

6)推动公证法律服务工作参与社会公益事业,树立和展示良好社会形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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