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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大程副部长在公证工作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座谈会上的讲话
来源:法制日报 作者:
2008-11-28

赵大程副部长在公证工作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

 

2008117,根据录音整理)

 

今天,我们在贵阳召开了由部分省(区、市)司法厅(局)负责同志参加的公证工作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工作座谈会,就进一步发展公证队伍和完善公证制度的问题进行了深入讨论,同志们讲了很多重要的观点,提出了许多建设性的意见,我们要认真梳理,深入研究,切实把公证队伍发展好,把公证制度完善好。

一、要始终坚持把发展公证事业置于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大局中来思考、来推进

我国公证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有机组成部分,必须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而发展。只有在服务科学发展中,才能更好地实现公证事业自身的科学发展。要深刻认识和正确处理公证事业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关系,坚持把公证事业置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放到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来认识,来把握。一是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必然要求将民商事活动逐步纳入法治化轨道,这将不断拓宽公证工作新的服务领域。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具有平等性、法制性、竞争性和开放性等重要特征,它的运行要建立在一定的秩序和规则基础之上。发展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也是建立市场秩序规则、规范市场基本经济关系、市场主体行为和市场交易秩序的过程,越来越多的民商事活动将通过法律形式调整,靠法律手段监督和管理。作为其中不可或缺的一种重要法律手段,公证工作面临新的发展机遇,拥有新的发展前景。二是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必然要求社会关系安定、有序,这将进一步拓展公证事业新的发展空间。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全局出发提出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和谐社会应当是一个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的社会,无论是立法、司法、执法工作,还是法律服务工作,都必须积极发挥自身职能作用,努力促进社会安定有序,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在诸多法律手段中,公证具有预防性的鲜明特征,它侧重于事先预防矛盾纠纷,很具和谐意义,这就决定了公证工作在促进和谐、维护法治等方面将发挥更加显著的作用。三是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繁荣、大发展,必然要求人民群众的法制意识和法制观念进一步增强,这将为公证事业发展奠定新的广泛的社会基础。党的十七大提出,要兴起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新高潮,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加强法律文化建设,是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应有之义。法律文化的精髓是崇尚法治。领导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通过学法用法,提高法治观念、公仆意识和依法办事的能力;人民群众通过学习法律知识,培养和树立自觉学法、用法、守法和依法维权的观念,这些都将为公证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创造有利的社会环境。

二、要始终坚持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按照充分履责、规范履责、诚信履责的总要求,继续创新推动公证事业发展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公证工作,要进一步明确“充分履责、规范履责、诚信履责”的总要求。“充分履责”,是指要进一步拓展公证服务领域,进一步发挥职能作用,比较充分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公证法律服务需求;同时不断发展壮大公证队伍,进一步提高综合素质,比较充分地满足公证工作的客观需要。“规范履责”,是指要逐步规范公证执业活动,实现公证执业规范化、标准化;同时逐步规范公证管理工作,实现公证管理制度化、法制化。“诚信履责”,是指要倍加重视公证质量和信誉,始终维护和不断增强公证公信力;同时倍加重视廉洁自律,综合采取教育、监督、奖惩等措施,牢固树立公证队伍诚信为民、廉洁执业、务实高效的良好社会形象。

根据上述总要求,创新推动公证事业的改革、建设和发展,应当着力做好以下七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积极推进公证工作的法制化进程。继续做好贯彻实施《公证法》的各项工作,加大协调工作力度,努力争取在有关民商实体法以及司法解释中对法定公证事项、公证文书效力等进一步作出明确规定。二是依法实行公证员考核准入制度。坚持从基础工作做起,深入调研,抓紧论证,尽快提出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积极推动工作落实。三是继续完善《公证法》配套规章。司法行政机关、公证协会共同努力,重点研究制定公证办证规则等部门规章、行业规范,进一步完善公证工作法律规章体系。四是研究出台有利于公证工作科学发展的政策措施。适应推动公证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客观要求,从解决影响和制约公证事业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入手,制定实施有关公证收费标准、公证人才培养等政策措施,为公证事业科学发展提供政策保障。五是强化公证工作管理。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机关公证管理效能建设,加强公证协会组织体系建设和规范化建设,加强公证机构建设,尽快形成以省(区、市)为重点的全国公证信息平台建设体系,在已有工作基础上提升全国公证行业信息化建设水平。六是进一步加强公证队伍建设。坚持不懈地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推进公证机构党的建设,健全完善培训工作机制,依法实施公证执业奖惩,提高公证队伍建设水平。七是大力开展有效的公证制度、公证工作宣传。宣传是一门艺术。公证宣传要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瞄准大众化、通俗化,讲求针对性、有效性。

三、要始终坚持以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公证制度为目标,认真研究公证事业发展中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

这些年来,我国公证制度不断发展完善,取得了可喜成绩。在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纪念公证制度恢复重建30周年的历史时刻,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总结回顾公证制度的发展历程,找出找准影响和制约公证事业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认真梳理和深入研究公证事业发展面临的重大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进一步提出推动公证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新思路、新举措。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努力在三个方面形成新的研究成果,取得新的工作进展。一是进一步研究我国公证制度的基本内涵、价值取向、发展目标和法律定位。建立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公证制度,是一项新的事业,也是一个系统工程。我国《公证法》的颁布实施,标志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公证制度的基本框架初步确立。推进新世纪新阶段的公证工作实践,仍有许多基础性、战略性问题需要进一步探索和研究。特别是公证制度的定性、定位问题、发展方向、目标问题以及与相关法律制度的关系问题等等,对实现公证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必须下大气力潜心研究,拿出符合实际又富有科学性、指导性、创新性和实效性的成果。二是深入研究我国公证管理体制架构。当前我国公证工作行政管理与行业自律“两结合”的管理体制,与公证事业发展的客观要求是基本适应的。但实际工作中,有的地方仍然存在行政管理与行业自律职能边界不清、管理缺位或越位等问题。必须高度重视、切实抓好现有法律规定的贯彻落实,同时要积极探索完善“两结合”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主要是深入研究如何依法明晰职责划分,如何确保司法行政机关对公证协会的有效指导和监督,如何充分发挥公证协会行业自律作用以及如何实现具体工作的有机配合等问题。要积极探索进一步发挥公证机构基础管理作用的有效途径,主要是深入研究如何确保赋予公证机构更多管理自主权,如何进一步落实公证处主任负责制,如何优化公证机构内部管理工作机制等问题。三是研究完善我国公证事业平衡、协调发展的政策问题。我国地域辽阔,东、中、西部经济社会发展存在较大的差异性,而公证事业发展状况与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也呈现出地域、区域发展不平衡的特点。全面协调可持续是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公证工作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必须积极研究完善我国公证事业平衡、协调发展的政策问题,着重研究如何确保中西部地区公证事业发展获得及时充分的物质帮助、智力支持,如何实现帮扶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如何保持中西部地区公证事业自身可持续发展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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